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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动车商家冤不冤?只进货1辆车还没卖出,竟被罚5万元!

时间:2021-08-04 10:51 来源:电动车观察员 编辑:电动车观察员 阅读量:

核心提示

近日,有经销商拿到了一纸处罚通知,店里有一辆电动车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抽查,3C认证与车辆一致性证书内容不符,按照无强制3C认证处理,罚款5万元。...

近日,有经销商拿到了一纸处罚通知,店里有一辆电动车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抽查,3C认证与车辆一致性证书内容不符,按照无强制3C认证处理,罚款5万元。

 

电动车观察员拿到该行政处罚告知书的照片,按照程序,虽然给出了5个工作日的申辩期,但是如果按照现行法规,《认证认可条例》第27条、66条的规定,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,擅自出厂、销售、进口或者在其它经营活动中使用的,责令改正,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。
 

 

按照以上规定,罚款5万属于最低限度。不过电动车观察员认为,厂家要承担绝大部分责任,也违法了上述的“未经认证、擅自出厂”的规定,只要经销商凭进货单、发票就可以向厂家诉讼追偿。
 

 

最后,电动车观察员建议广大商家,一定仔细核对车辆一致性证书和3C认证,把CCC认证编号到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见上图)查一查,与车辆的型号比对是否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