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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电动车厂差点被敲诈百万!2020年1月1日起,这种投诉不受理!

时间:2019-12-06 16:15 来源:电动车观察员 编辑:顾鹏 阅读量:

核心提示
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即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明确规定“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...

案例:浙江某男子在不同的电动车专卖店故意购买超标车,然后投诉再起诉,要求以质量不合格赔偿三倍损失。多个品牌的经销商中招,甚至有人累计购买了75辆超标电动车,向厂家和经销商索赔,时间跨度、购买数量、索赔金额都堪称行业之最!
 
 
近日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》即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其中明确规定“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,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”而发起的投诉,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。比德文品牌负责人介绍,,以“打假”等名义实施恶意投诉的“职业索赔”行为将受到规制,职业索赔人通过恶意投诉而牟利的大门下月起将被关闭。
 
 
据媒体报道,2016年11月开始,职业打假人、太原市民邢志红就盯上了小鸟电动车厂家和经销商,第一次直接购买了15辆单价4100元的电动自行车,然后委托山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所对涉案车辆进行了检测。检测结果显示,最高车速、整车重量、蓄电池标称电压、制动性能等项目不合格。接着,邢志红以所购电动自行车存在安全隐患及不合理危险,实为典型的“马路杀手车”,侵犯了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为由,将小鸟公司起诉至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法院,要求小鸟公司退还货款61500元,并支付三倍赔偿金181500元。如果前后累计的75辆超标车都按三倍金额索赔,将达百万元。
 
 
目前,还有不少电动车经销商仓库里存在超标车没有消化,今天,电动车观察员想给各位经销商提个醒并普法,遇到故意购买超标车的顾客,保留证据,就不会“一赔三”了。也就是说明知是超标车故意去购买,然后三倍索赔,不予支持。电动车观察员也奉劝那些利用新国标敲诈商家的不法分子,给自己留一条后路,经销商确实不容易!